职业资格由全国认证改为企业或第三方认证可靠吗?高科-3认证,二。产品质量认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产品质量第三条认证管理规定企业对于国家。

gsp上岗证是什么

1、gsp上岗证是什么

国家药品经营药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及以上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的人员应为在职人员,不得兼职。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产品质量 认证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述人员应当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同时,根据《药品批发企业GSP 认证检验与评价标准(试行)》1402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当经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1502 企业从事验收、维修、计量、销售的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不遵从国家强制标准是违法行为吗

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产品质量 认证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认证(以下简称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条例认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或者批准的行业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认证委员会)、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可以按照非营利的原则向申请人认证收取费用。第三条认证费用包括:申请费、企业检验费、产品检验费、批准费(含证书费)、年金(含标志费)。

国家认可机构对认证、检验检测机构的认可免申请费和评审费。第五条企业检验费在综合考虑产品复杂程度、型号规格、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按照计算公式计算。企业收到中标通知书认证后,向检验机构缴纳企业检验费。第六条产品检验费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颁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92]价费字第496号)的规定收取。

3、不遵从国家强制标准是违法行为吗

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第十五条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产品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并允许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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